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双城)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拓宽金融纠纷化解渠道,优化金融末端营商环境,溆浦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多措并举抓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化解金融纠纷。2023年6月15日,溆浦县平安建设办、溆浦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溆浦县司法局三家联合研究报县领导批准后联合形文成立了溆浦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率先在怀化建立“金融+人民调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新机制,自成立至今,共调解金融案件72件,总标的额达到5673万元,为法院减少立案72件,为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0余万元,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坚持多点发力,以“小阵地”推动工作“大提质”
搭建审调联动平台。县司法局通过采购方式为该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把该调委会办公地设在溆浦农村商业银行一楼大厅,还与县法院协商,在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与县人民法院派的3名员额法官联动办公。
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司法局、金融办、法院、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会商、协调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工作。
乡镇全面覆盖。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在全县2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将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逐步覆盖所有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实行非诉案件不进入个人、企业征信及其他档案,消除了个人、企业思想顾虑,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坚持多措并举,以“小机制”实现矛盾“大调解”
构建“一站式”解纷渠道。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和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力量,设置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司法执行等三个服务窗口,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会议室,搭建综合性诉讼对接平台,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更为高效、专业、便捷的“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通道。
打造“一体化”防范体系。秉着“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自觉自愿”原则,县人民法院将准备立案起诉的金融案件、金融机构直接发生的纠纷案件,一律先由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的金融案件,由双方当事人申请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审判团队进行司法确认。确认的裁定书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交纳诉讼费,且快捷便利。调解不成功的金融案件移送给法院再走诉讼程序,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纠纷处理在萌芽。
推进“一条链”调解格局。将工作重点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依托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将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最基层、将坐堂调解、审判法庭搬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法治宣传等形式,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县域各个角落。
坚持多元解纷,以“小联动”促进纠纷“大化解”
部门联动化解。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形成以诉前调解团队为核心、以诉源治理工作站为主力、外部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为触角的调解体系,强化同人社局、市监局、银行、保险等党政部门联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接待涉法涉诉来访、积极组织矛盾调解,实现多元化解,互联互动。金融纠纷调委会成立的当天,便通过“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85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网上联动化解。坚持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通过已有信息化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平台”实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服务等业务实时自动流转,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调解便民为民目标。2023年8月份,在受理农商行与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将10万余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属地联动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发挥村(居)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对联系不上、催收未果、协商未达成一致的金融纠纷明确到乡镇、到村、到网格,落实找人、教育、疏导、调解等相应措施,实现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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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